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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男子无证驾驶工程车上高速被黄冈警方依法拘留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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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:2016/6/20 14:55:04

    近日,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黄鄂高速大队民警巡逻期间,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工程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违法驾驶员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。
       

    当日下午15时05分,该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黄鄂高速公路鄂黄向14KM+50M时,发现一辆重型混凝土搅拌车停在应急车道内,两名青年男子蹲在行车道旁的前左车胎处,车辆未设置警示标志,未开启应急车灯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民警立即鸣笛示警,上前进行现场询问,两人神情紧张,让民警产生怀疑。
       

    经过对二人的身份进一步核查,了解到,原来陈某与合伙人因生意发生分歧,由陈某出资购置的机动车号牌为苏BB13XX的混凝土搅拌车一直由其合伙人运营。此次陈某邀约好友张某来到湖北将该车索回,并准备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江苏省盐城市。陈某明知自己不具备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,且在未找到驾驶员的情况下,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,无证驾驶搅拌车从武汉左岭出发,行驶至黄鄂高速公路鄂黄向14KM+50M处时,因车胎故障停靠查看正好被巡逻高警查获。
       

    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对违法驾驶员陈某罚款一千元,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。同时,对同行人员张某不配合警方执法,纵容包庇、隐瞒陈某违法事实的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罚。